
上篇請見此:詹宏志週三讀書會2021
上篇請見此:詹宏志週三讀書會2021
這篇是去年未能報上現場,今年觀看公視重播所作的筆記。
2021年的週三讀書會,現在可以在公視+ 全程觀看了!
任何筆記都捕捉不了詹先生演說萬分之一的精采,這篇是為了梳理自己的思緒,留下連假認真「補課」的軌跡,若對大家有一點兒索引的功用,那就太好了。
魯賓遜漂流記
這是週三讀書會導讀的第一本書,講的是「文明重建的寓言」。
總是錯過第一堂課的我,下意識把它留在最後,試圖以開場熱情為我的補課之旅畫上句點。
1、Novel由此書開始
十八、十九世紀的作家,喜歡用小說重新闡述政治理論。瑪莉雪萊的父親William Godwin 便先寫了一本《政治正義論》,再寫一本小說《凱萊布·威廉斯傳奇》來闡述它的理論。
盧梭在《愛彌兒:論教育》一書中提到,《魯賓遜漂流記》就將自然教育論述得很精采,根本可以作學習的課本。詹先生補充,盧梭的教育理念是這樣的:他憎恨書,但肯定學習,認為學習應由體驗而來,讓孩子日日去觀看日出,而不是用一句話講完知識就結束了。
Novel用來形容形容說故事的一種型態,從《魯賓遜漂流記》開始,而Daniel Defoe也因此被視為英國小說的開創者。
十八世紀的作者,需要以各種方式來塑造發言的合法性,透過日記、書信等線索來源,「用很多的細節來以假亂真」:細節,是寫實主義,以假亂真,是虛構,在此書之前的史詩或神話,都不是這樣的寫法。
《魯》從書名到作者名,都是創作的一部分,1719年完整書名如下:
The Life and Strange Surprizing Adventures of Robinson Crusoe, of York, Mariner: Who Lived Eight and Twenty Years, All Alone in an Un-inhabited Island on the Coast of America, Near the Mouth of the Great River of Oroonoque; Having Been Cast on Shore by Shipwreck, Wherein All the Men Perished but Himself. With an Account how he was at last as Strangely Deliver’d by Pyrates. Written by Himself.
2、魯賓遜時刻
《魯》出版至今三百年從未絕版,這意謂著三百年來的讀者源源不絕,不只是讀者,創作「魯賓遜式故事」(Robinsonade)的作者也源源不絕:凡爾納的《神秘島》,那個史上最欠救的麥特戴蒙《火星任務》亦是。
《機械公敵》作者Asimov對自己提問:What do I do if civilization fails me?
詹先生說,每個人或多或少都經歷過「Robinson Moment」:熟悉的文化棄己而去,無法事先知道,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從頭來過。
比如說留學、到外地工作。(我想起網上流傳:有鄉愁的遊子,徒手能做出夜市一條街)
比如說結婚:娘家就像小說裡擱淺的那艘船,你起初會一直回去搬東西。而每一個小孩的出生都是野蠻人入侵,需要重建秩序。
詹先生提起自己在喪妻之後,也經歷了魯賓遜時刻:家中那些理所當然的事物,全都「雲深不知處」了。他透過復刻妻子的廚藝,一道道重建失去的秩序。
3、重讀《魯賓遜漂流記》
閱讀《魯》,詹先生分享了幾個層次:
作為兒童讀物,《魯》是一場生命冒險,孩子忘情進入,跟著漂流、探索。
Virginia Woolf 讀《魯》感嘆:等你知道一切故事皆有作者,便悵然若失。
而羅蘭巴特說,即使極權政府查禁了所有的書,只要有一部《魯》,就能重建所有的人類知識。
《魯》是文明的記憶,魯賓遜的五年是人類的五萬年,他的求生存是文明進展的軌跡。
所以,我們為什麼要讀魯賓遜漂流記呢?
對比真實世界裡的魯賓遜──1711年的塞爾科克,他才漂流4年就要瘋了,幾乎失卻了原來的語言;而我們的魯賓遜在孤島求生28年,用資產負債表列舉了幸與不幸,身心健康而平衡的活了下來,如此不切實際的告訴我們:
不論在多麼困頓的時光,都要樂觀的活下去。
科學怪人
「人無法閱讀一本書,人只能再讀一本書,一個好的讀者、一個重要的讀者、一個主動而創造性性的讀者,一定是個『再讀者』。」——Vladimir Nabokov
1、知識的追求有沒有限制?
《科學怪人》(1818)的寫作背景,正是科學如火如荼的發展時期,從信仰-啟蒙-理性,當人類的科學知識大爆炸,看待生命的起源與毀壞,就有了新的、挑戰的眼光。
詹先生以「永恆的恐懼」作為這一講的副標,討論的是:知識的追求有沒有限制?
《科學怪人》寫的是一個被造者反撲的故事:
Accursed creator! Why did you form a monster so hideous that even you turned from me in disgust?
小說本身的副標亦常被讀者忽略:《科學怪人:現代普羅米修斯》。普羅米修斯為人類帶來火,而承受無盡懲罰。當知識爆炸,人感覺自己更接近神嗎?
黑格爾:那隱藏著的宇宙本質自身並沒有力量足以抗拒求知的勇氣。對於勇毅的求知者,它只能揭開它的秘密,將它的財富和奧妙公開給他,讓他享受。
佛洛伊德:If I cannot bend the Gods above, then I will move the infernal region.
小說初始,描寫「創造一個人的瞬間」:It was already one in the morning; the rain pattered dismally against the panes, and my candle was nearly burnt out, when by the glimmer of the half-extinguished light, I saw the dull yellow eye of the creature open; it breathed hard, and a convulsive motion agitated its limbs. 連電燈也沒有的克難情境,科學竟然創造了一個人。
小說以北極探險展開,描寫人類對「知識的下一步」渴求:華頓船長追求的是地理的邊界(寫作時斂是1818,人類真正抵達北極是1909),Frankenstein追求的是生命的邊界。
2、那些「科學怪人式故事」
駭客任務、魔鬼終結者、銀翼殺手、人造意識……,都在思考人造物的反撲、毀滅性,知識與倫理、創造與責任的辯論。詹先生說,這位十九歲少女在200年前寫下的小說,就讓我們開始思索:完完全全知性的領域,也許需要一個完完全全情感的線索來平衡。
3、既不瑪莉,也不雪萊
瑪莉雪萊Mary Shelly的本名是Mary Wollstonecraft Godwin,每一個字都不簡單:
Shelly雪萊即是那個大詩人雪萊,瑪莉與還是有婦之夫的他私奔後,父親與她斷絕往來。
Mary Wollstonecraft 亦是母親的名字。母親雖是著名女權主義者,卻為情所困,兩次跳河。小說裡的北歐風景、流離經驗,都從母親婚前的坎坷戀愛取材。(詹先生說,這些radical thinker的思想在狂飆,但是愛情是艱難的。瑪莉雪萊與父親都反對婚姻制度,都還是結婚了)
Godwin 是父親的姓。瑪莉雪萊將小說獻給父親時,尚未得到父親的諒解,但在她25歲時,雪萊去世,瑪莉決定以寫作獨立謀生,不再婚,得到了父親遲來的肯定與祝福:
[Frankenstein] is the most wonderful work to have been written at twenty years of age that I ever heard of. You are now five and twenty. And, most fortunately, you have pursued a course of reading, and cultivated your mind in a manner the most admirably adapted to make you a great and successful author. If you cannot be independent, who should be?
4、哥吉拉 VS 金剛
小說中的「怪物」作為一個隱喻,詹先生舉例了哥吉拉,作為人類核試驗而創造出來的怪物,科學家的挑戰未必有惡意,怪物的存在與反撲卻帶有可能帶來毀滅。
至於金剛,那是另一個失落的世界傳統,如亞特蘭提斯、潘朵拉星球。
5、白色斷崖
詹先生提到,小說重讀好多次,有個細節卻第一次留意:被稱為「七姊妹斷崖」,Sussex海岸的白色斷崖。那是穿過英吉利海峽的航行者,回到英國的第一印象。
直到現在才注意到,是最近才去了那裡。書是不變的,變的是讀者的經歷。
吸血鬼德古拉

(其實《吸血鬼德古拉》與《科學怪人》都有到現場聽的,當時沒有整理的筆記再看已是前世,哭,還好有重播)
1、那些談殭屍的古文
詹先生從the undead講起,人類對不死之身的恐懼與嚮往,是很有意思的。老人家的日常人鬼不分,半夜聽到怪聲音會說:「不要怕,那是阿嬤回來看你們。」可是阿嬤已經死了啊!
關於殭屍,就有很多有趣的民俗故事。比如趕屍,詹先生說這是多麼特殊的「物流行業」。華人以為入土為安,既然身體很重要,長途跋涉如果屍體能自己走就太方便了。
詹先生念了一段司馬中原的〈路客與刀客〉,當時西方電影還未出現Zombie呢:
鄉野上的人們都這麼傳說著,並且這麼相信著——說是殭屍鬼並不太可怕,活殭屍才叫可怕著呢!……說殭屍仍是屍,不過是一時受了雞貓狗鼠的活氣牽動,更受了人氣的吸引,便風似的朝外奔行,其實,它就如線牽的木偶差不多,不能轉彎兒,不能避物件,碰著硬物就會殭住或者倒下來。
但活殭屍就不同了。
所謂活殭屍,就是害過人的殭屍,它掐住人咬住人,弄死那人,沾了生人的血在身上,它就成了有靈氣的活殭屍,那已經不是屍,而是一種借屍為形的妖物,它會在白天躲匿著不見太陽,潛藏在亂墳荒塚中,扒開墳頭積土,掀開朽木棺材,以吸食死人的腦漿為食,日子久了,渾身都長出慘綠和火紅的密毛來,生紅火毛的活殭屍經過千百年修煉,就變成可怖的旱魃!生慘綠毛的活殭屍經過千百年的修煉,會變成更可怖的瘟殃!
又引左傳〈伯有鬧鬼〉,讚其文客觀中立,嚴守新聞原則:
鄭人相驚以伯有。曰。伯有至矣。則皆走。不知所往。或夢伯有介而行。曰。壬子。余將殺帶也。明年壬寅。余又將殺段也。及壬子。駟帶卒。國人益懼。越年壬寅。公孫段卒。國人愈懼。子產立公孫洩及良止以撫之。乃止。子太叔問其故。子產曰。鬼有所歸。乃不為厲。吾為之歸也。及適晉。趙景子問焉。曰。伯有猶能為鬼乎。子產曰。能。人生始化曰魄。陽曰魂。用物精多。則魂魄強。匹夫匹婦彊死。其魂魄猶能馮依於人。以為淫厲。況伯有三世執政。其用物弘矣。其取精多矣。而彊死。能為鬼。不亦宜乎。
意思是,人是形體+能量,壽終正寢者,意謂能量用完了。若是意外而死,能量無處可去,若有冤屈,便會作怪了。
袁枚的〈子不語〉:「人之魂善而魄惡,人之魂靈而魄愚,魂離人體,則淪為惡鬼。」詹先生用佛洛伊德來解釋,魄是本我,魂是超我,這是善惡辨証。
2、那些消失的文學類型
吸血鬼再等等。
詹先生分享了木乃伊Mommy Tales,曾在1869-1910年之間盛行,因蘇伊士運河完工,十九世紀上半掘墓與埃及狂熱達到高峰。這類小說雖然後來藉電影還魂(如神鬼傳奇),但也漸漸沒落了。
其他消失的文類還有「飛行文學」,聖修伯里的《日夜星辰》是經典。那時飛行的感受是立體的。眼光所及等於視野,就像騎摩托車一樣。現代呢,人與飛機的關係,只有起點與終點。如今除了像宮崎駿還在創作裡紀念這風采,大概也沒有人寫了。

「打獵文學」也消失了,因為現代的道德價值不同了,不再有人書寫。
(重播裡沒有這一段,這是現場筆記。果然還是要現場才有滿滿的題外話呀!)
3、True blood as a spring of youth
為什麼熱情洋溢之人特別受吸血鬼感興趣呢?
吸血是一種隱喻,血作為青春之泉,肉身不壞與青春,年輕處女與鮮血,都是維多莉亞時代性壓抑的想像。
人在鏡中與吸血鬼相遇,是看不見吸血鬼的,因為吸血鬼是我們的欲望,是看不見的客體。
眾多吸血鬼影像作品中,詹先生特別提到HBO影集的 True Blood。當超市開始販賣「合成血」,吸血鬼不再是威脅,性感美麗的形象能與人類在一起,作為對象,吸引力當然是有的,但是三觀卻不一定相合。這讓我想到人與人魚、人與外星人的配對情境,亦類於此。
4、吸血鬼是傳染病,與吸血鬼的戰爭,就是防疫
小說裡寫到德古拉來到倫敦,即是「當異類來到身邊」的情境,詹先生說,這是現代也面臨的問題,比如新移民問題。異類會偷走你的家人,把你的同類變成異類。吸血鬼若隱居荒野,他是非洲叢林深處的病毒,但是他來到倫敦,那就變成了社會的疾病。
吸血鬼透過咬人把人變成同類,其實是瘟疫的概念,它的恐怖之處不在於對自我的威脅,而是當身邊的人都變成了吸血鬼的同類,落單的人反而成了異類。
後來在李明璁講《金銀島》的讀書會上,談大航海的冒險倫理,他說,日本經歷江戶鎖國之後,看見美國來的黑船嚇壞了。想著要跟趕上他們、加入他們,不然就會像隔壁,他們崇拜了幾百年的中國,遭遇八國聯軍的下場⋯⋯
明明談的是航海時代帶來征戰、剝削、政治經濟霸權重組的議題。可我腦海裡只轟然冒出一句:「不想被吃掉,那就變成鬼吧!」
2021/6/3日本台灣交流協會送來疫苗之時發文:
「桃太郎與炭治郎在長期跟魔鬼搏鬥的辛苦日子裡,腦海中說不定曾閃過『乾脆加入鬼聯盟還比較不會這麼累!』這樣的念頭。即便如此,他們努力抵抗誘惑,咬緊牙關堅持到底,最後終於和夥伴們迎向了幸福的結局。」
變成鬼很容易,可是不能變成鬼,不要妥協,會等到日出的。
一九八四
1、一九八四再熱門
詹先生從時事說起。
2018/5/5 中國要求民航改名為「中國台灣」,白宮新聞秘書發文:這是歐威爾式的胡言亂語
Orwellian Nosense.
2、事件事件!歐威爾教你寫作!
《一九八四》寫於1948年,是讀者熟悉的「近未來世界」。作者如何勾勒這個虛構世界呢?
疾病:主角溫斯敦患有「靜脈曲張性潰瘍」,這是慢性傷口,會讓他行動不便,所以當他到公家機關上班時仍不假思索仍著腳痛爬樓梯:因為電梯永遠是壞的。我們得以一窺社會建設情況。
刀片:刀片老是缺貨,溫斯敦明明還有一片卻說自己沒有了,為了如此小事說謊,足見物資匱乏。
這些小細節真是太棒了,事件才有說服力。好適合當教材。
3、The Revolution will be complete when the language is perfect.
老大哥發明了「未來的英文」Newspeak:
times 3.12.83 reporting bb dayorder doubleplusungood refs unpersons rewrite fullwise upsub antefiling
翻譯成「現在的英文」(Oldspeak) 是:
The reporting of Big Brother’s Order for the Day in the Times of December 3rd 1983 is extremely unsatisfactory and makes references to non-existent persons. Rewrite it in full and submit your draft to higher authority before filing.
nonexistent persons 變成 unpersons, extremely unsatisfactory 變成 doubleplusungood
字典編輯者Syme這麼說:
Don’t you see that the whole aim of Newspeak is to narrow the range of thought? In the end we shall make thoughtcrime literally impossible, because there will be no words in which to express it.
溫斯頓覺得Syme一定會被「蒸發」Vaporized。
4、全部的歷史都像一張不斷刮乾淨重寫的羊皮紙
誰控制過去,就控制未來,誰控制現在,誰就控制過去(修改歷史)。
詹先生認為一九八四與其他反烏托邦小說不同之處,在於作者對於語言的理解與關心:歐威爾預見了,控制性的政府將花大量工夫在語言工作。
這不只是史達林治下的蘇聯,不只是文革的中國,(我還想到中時刪去電子資料,再也查不到六四,還有公視資料庫銷毀的「意外」)小說控訴的是「一切有權力的政府」,就算是打仗時的BBC,也會把事實寫成對自己宣傳有利的模樣。
後真相時代,我們眼睜睜看見語言如何被扭曲,被詮釋成不一樣的意思。
看著你的老大哥,如今是大數據和搜尋引擎。
5、小說未提及的「控制」:致富的機會
《一九八四》寫的是「暴力脅迫式」的極權控制;而《美麗新世界》提出的方法是「逸樂麻醉」,同樣作為反烏托邦的寓言小說,放到現代,誰是對的呢?
詹先生說,雙重處方之外還有一項:致富的機會。
在台灣七○、八○年代,政治不管,但是經濟自由;中國的八○年代,知識分子還嚮往改革、西化;而現在的中國年輕一代,只想成為下一個馬雲。
6、小說最可怕的情節之一:白色恐怖
It was always at night — the arrests invariably happened at night. The sudden jerk out of sleep, the rough hand shaking your shoulder, the lights glaring in your eyes, the ring of hard faces round the bed. In the vast majority of cases there was no trial, no report of the arrest. People simply disappeared, always during the night. Your name was removed from the registers, every record of everything you had ever done was wiped out, your one-time existence was denied and then forgotten. You were abolished, annihilated: vaporized was the usual word.
7、小說最可怕的情節之二:溫斯頓的重生
But it was all right, everything was all right, the struggle was finished. He had won the victory over himself. He loved Big Brother.
在仁愛部毆打與折磨的情節也令人心驚膽顫,那不是小說,日常裡並不罕見啊。
掉到地球上的人
詹先生說,把這本遺忘很久的書列入書單,是一次與唐鳳的對談。
艱難的天才兒童,沒有同輩朋友,那麼聰明、那麼敏感,讓他想到小說中忍受痛苦,背負使命來到地球的外星人。
1、絕對孤獨的隱喻
小說前半段是很獵奇的,讀外星人如何偽裝,如何適應地球生活;直到被抓到實驗室被粗暴的測試後,變成廢人,只能伏案哭泣。
他再也回不了家。那個科學家找到的廉價唱片POEMS FROM OUTER SPACE,是他遙寄給家鄉的信(若有人在FM播,若他的家鄉還有人活著,希望能聽見他)。
外星人的比喻,是各種意義的「異鄉人」,他們忍受世界的孤獨與隔絕,用音樂向頻率相同的同類偷偷發射密碼。
小說曾被改編成電影《天外來客》,由搖滾巨星大衛鮑伊主演。

Why the movie became a cult?
cult指的是在小圈子内被支持者喜愛及推崇膜拜的電影,小說/電影觸動了某種經驗,觸動了孤獨而敏感的心靈,引起特定人的共鳴。
詹先生說,每一顆過度敏感的心都是外星人,總是有一群人覺得自己格格不入,人生某種時刻的成長孤獨,這是小說中的寫實基調。
2、偽裝的自傳,心碎之書
On the surface, “Man" is the tale of an alien who comes to earth to save his own civilization and, through adversity, distraction, and loss of faith (“I want to. . . . But not enough"), fails.
One of the many other things it is, in Tevis’s own words, is “a very disguised autobiography," the tale of his removal as a child from San Francisco, “the city of light," to rural Kentucky, and of the childhood illness that long confined him to bed, leaving him, once recovered, weak, fragile, and apart.
It was also — as he realized only after writing it — about his becoming an alcoholic.
It is, finally, one of the most heartbreaking books I know, a threnody on great ambition and terrible failure, and an evocation of man’s absolute, unabridgeable aloneness.
A life, and an oeuvre, plagued by shadows By James Sallis
小說寫的是外星人適應地球,小說外是作者遷居舊金山的格格不入。詹先生說,所有孤獨的小說都是偽裝的自傳。
Walter Tevis 的小說暢銷,改編影視(《后翼棄兵》是他寫的)也很成功,卻是非~常低調的作家。他終生為酗酒所苦,他是賭徒、棋手,這都在他的作品裡看得見。
守護者注視下
1、Ever since…
有本書叫《Ever Since Darwin》,意思是達爾文提出他的理論後,人們對生物演化的理解從此就不一樣了。
詹先生曾在「謀殺專門店」的出版計畫中,列入《The Eye of the Beholder》,受到抨擊說這個故事算不上偵探小說。詹先生說,是的,這更像是哀傷的Love Story,恐怖的驚悚novel,可是,Ever since Fleud, 沒有推理小說的歷史,這本小說寫不出來。
冷硬偵探派作家Dashiell Hammett 和 Raymond Chandler 創造出有別於 Agatha Christie筆下的白羅偵探:
Hammett 說,偵探不是智慧遊戲,偵探是一個小人物日復一日在泥濘、汙血、屍體與欺騙中前進,盡可能地麻木,粗魯與犬儒,邁向一個晦暗的目標,除了他受雇盡職之外,別無督促或召喚他前進的理由。
Chandler支持Hammett:gave murder back to the kind of people that commit it for reasons, not just to provide a corpse.
案子破不了,不是因為犯罪多精巧,而是有太多影響的元素,偵探不再是思考機器,他變得有為有守有道德。
2、站在犯罪者的那一端
柯南道爾曾說:不要把罪犯變成英雄,可是Patricia Highsmith的《天才雷普利》,寫了一個逍遙法外的犯罪者。
犯罪者,是不穩定的敘述者,是不可靠的見証者,不符某種規範,卻比較符合「某種人性」。
作為這系列的最後一本書,我覺得《守》是相當迷人的故事:
故事開始,Eye收到前妻寄來的照片與狠話:I bet you don’t even recognize her!照片上是她的女兒,和其他十四名同齡女孩的合影。
Eye 作為失意的偵探,鎮日坐在窗邊的冷板凳,看著照片,想像著是這個嗎?是這個嗎?想了十四年,然後:He knew them all by heart now and loved every one of them.
他想像著與女兒重逢的各種情景,他注視著無數陌生的女孩,心裡念著:Maggie, is that you?
那麼纏綿,那麼孤獨。
小說寫的是Eye 千山萬水的追蹤,守護一個無惡不作的女犯人。Eye 沒有把女犯人錯認為女兒,他只是……就像詹先生為小說下的副標:這是「魯蛇的激情與畸情」。
再無足輕重的魯蛇,但他有心想做一件事的力量將如蝴蝶振翅,撼動地球的另一端。

識人知世讀小說讀書會:公視+重播
筆記上篇:詹宏志週三讀書會2021